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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发布日期:2026/4/10 8:53: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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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恭辞去陇南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4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决定:接受杨恭辞去陇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决定:
接受杨恭辞去陇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