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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调研组在陇南徽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4/7/24 17:36:00
作者:陇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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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至12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率调研组到徽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深入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指挥中心、停机坪、尾矿库等地,对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开展了实地调研,召开了陇南片区矿山企业座谈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围绕矿山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发言,听取了陇南片区矿山企业代表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
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维俊主持。
调研组指出,矿产资源法制定施行以来,对于促进矿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矿产资源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现行矿产资源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亟需修改完善。
陇南位于甘肃东南部,是甘肃唯一全境在长江流域的地区,有“陇上江南”的美誉。陇南市地质地形复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是甘肃省矿产资源最富集的市州之一,铅锌矿、金矿、锑矿以及非金属矿等非常丰富,被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赞称为“宝贝的复杂地带”。通过这次实地调研了解到,陇南在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方面成效显著,特别是金徽矿业创建绿色矿山的先进理念,打破了人们对矿山企业的刻板印象,建成了“地下工厂、地上花园”的绿色矿山。这次赴甘肃陇南开展修订草案立法调研针对性很强,对于进一步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调研组表示,通过座谈交流,大家就立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强、靶向性准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继续开展深度调研,广泛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做好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保护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省人大法制委、省自然资源厅,市县人大、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来源:陇南徽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