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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25 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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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举办公众聚集性活动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暂停举办集聚人数较多的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灯会、庙会、社火等民俗活动;宗教法事活动;展览、展销、商业促销和人才招聘活动;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

二、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场馆等公共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三、全市娱乐场所、游乐场所、演出场所、网吧、电影院、游戏游艺场所、校内外培训机构等文化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四、全市所有酒店饭店、农家乐暂停举办聚会宴席和文娱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农村宴席活动。

五、全市所有景区暂停对外开放,所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主办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广大市民应注重家庭和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心态,尽量不参加人群聚集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在人员聚集场所应佩戴口罩等防护工具。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直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特此通告



陇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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