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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3/1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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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处理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印鉴管理和文电登记、分发、送阅、督办、清退、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处理好电子文档,做好机要保密工作。做好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人代会和其它会议的组织、筹备、服务工作。拟办、审核、印刷常委会及办公室常规文件。负责协调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搞好与市委和“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综合协调、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工作协调、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及领导的各类指示、批示。管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车辆,负责机关报刊征订、安全保卫和退休人员的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办理机关的接待事务。负责衔接人大领导同志的重要公务活动。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研究室、法工委、财经工委、农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代工委、环资工委、信访室等9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下属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 1365.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48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65.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3.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365.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89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6.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6.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为949.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2.48万元,增长56%,增长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长。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416万元,比2018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预算联网审查费40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7个,主要是人大议案办理经费200万元;人大代表视察经费70万元;立法经费50万元;陇南人大杂志印刷费30万元;财政预算联网审查及培训费10万元;环保经纪行工作经费6万元;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费50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64万元,预计接待5批次120人次,比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培训费1.64万元,预计培训6批次,52人次,比2018年预算减少2.78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是减少外出培训批次和人数。
(五)会议费1.7万元,预计召开三、四类会议7批次,350人次,比2018年预算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费127.28万元,比2018年预算136.73万元减少9.45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1.5万元,主要包括:计算机12万元,打印机4.5万元,办公家具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19.1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33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 224.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评审情况
2019年本单位接受评审项目7个,分别为
1. 人大议案办理经费200万元;
2.人大代表视察经费70万元;
3.立法经费50万元;
4.陇南人大杂志印刷费30万元;
5.财政预算联网审查及培训费10万元;
6.环保经纪行工作经费6万元;
7.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费50万元。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项目7个,具体情况如下:
1. 人大议案办理经费200万元;
2.人大代表视察经费70万元;
3.立法经费50万元;
4.陇南人大杂志印刷费30万元;
5.财政预算联网审查及培训费10万元;
6.环保经纪行工作经费6万元;
7.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费50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