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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林在陇南督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并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2/6/24 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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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青林在陇南现场督办陇南代表团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陇南市国家油橄榄基地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并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马青林一行来到武都区两水镇大湾沟油橄榄灌区、甘南州舟曲县立节水电站油橄榄供水工程取水枢纽,现场查看灌区和水源地情况,了解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随后召开督办会,听取建议承办单位省水利厅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该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征求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马青林强调,办理代表建议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从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出发,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以代表建议的高质量办理,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有效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马青林强调,陇南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陇南市国家油橄榄基地供水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符合陇南实际,切中了产业发展的要害。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省直相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陇南油橄榄产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十分重要,建设陇南市油橄榄基地供水工程对扩大油橄榄基地规模,提高产业效益,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意义重大。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汇报衔接,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共同推进项目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尽快确定建设方案,积极争取衔接国家项目资金,积极整合涉农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马青林一行在宕昌县新城子藏族乡岳藏甫村、贾河乡大堡子村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对《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的意见建议。马青林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目的就是进一步细化《乡村振兴促进法》,更好地体现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领导地位,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更加系统精准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扶持措施,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全省全面深入推进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研究、归纳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规范《条例》草案。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我省实际,加强规划引领、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杨元忠,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人事工委主任李存文,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王春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振清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部分在陇南的省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郃,市委常委、武都区委书记肖庆康,党组成员、副主任田晓琴、李廷俊,副市长张永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一升,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监制:张峰   供稿:尚敏贤

编辑:蒲婷   校审: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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