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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检查
发布日期:2021/5/28 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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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晓琴带领由4名省、市人大代表及1名甘肃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中心工程师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康县、西和县,对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和两县县委、人大、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康县望关镇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场、华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王坝镇何家庄美丽乡村、县生态环境局;西和县邮政局、洛峪镇、县人民医院、中宝公司、县污水处理厂等,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翻阅资料、观看视频、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其“固废法”宣传贯彻落实基本情况作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在实地检查中,执法检查组于康县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固废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田晓琴在充分肯定康县“固废法”贯彻实施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指出这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部署开展的一次重点监督工作,目的是为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她就做好今后工作强调,一要加强宣传培训。既要做好全社会“固废法”的学习宣传,也要做好行业内部的法律、政策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群众熟悉“固废法”、弄懂法律政策,做到知法守法、严格执法。二要明确政府及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固废法”相关条款规定,明晰各自的职责,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要持续开展自查整改。在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固废法”,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做到一般问题即知即改,复杂问题建章立制、分段整改。四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中,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固废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全力开展污染防治,努力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监制:张峰 供稿:蒙琦
编辑:蒲婷 校审:李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