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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11/14 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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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林带领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2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深入武都区、康县、徽县和宕昌县,就《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武都区安化镇樊家坝村、柏林镇袁家坝村,康县岸门口镇杨家河村、牟家坝村、碾坝镇生物质颗粒燃料厂,徽县泥阳镇农村垃圾中转站、麻沿河镇垃圾焚烧站、伏家镇贺店村,宕昌县临江铺镇白杨坝村、新城子生活垃圾磁化处理站等10个与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息息相关的不同类型的点,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农户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后,检查组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杨新林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和资金投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三要下功夫、下决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收集、处理等工作。四要在学好管理条例的同时,各职能部门应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五要持之以恒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六要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监制:张峰   供稿:胡永伟

编辑:蒲婷   校审: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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