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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9/26 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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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晓琴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9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深入礼县、西和县、徽县和成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礼县洮坪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项目现场、紫金矿业公司,西和县六巷中宝公司、恒安工矿公司,徽县江洛刘坝铅锌选矿厂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现场、兴疆牧歌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现场,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厂坝铅锌矿闭库尾矿库等不同类型与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的24个点,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听取讲解、观看视频、走访农户,对土壤污染防治政府责任落实、责任人制度落实、土壤污染普查和监测、土壤有毒有害物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在实地检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围绕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与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征求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工作实效,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
田晓琴指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意义十分重大。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首次制定的专门规范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是一项功在当前、利在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目的就是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有效防范污染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田晓琴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体系,加强执法监管,推进污染风险管控,督促企业或土地使用权人严格履行“谁污染谁治理”责任,争取项目,加大投入,加快土壤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实施和生态修复;三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技术培训,解决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为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撑。
监制:张峰 供稿:叶云
编辑:蒲婷 校审:李新民